所在位置: 首页 >  宣传教育 >> 以案警示

深陷贪欲“沼泽”的“一把手”
——通州区司法局原局长张新民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
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已阅读: 0 发布时间:2018/4/13 16:20:40

基本情况:张新民,男,1963年8月出生,江苏通州人,汉族,大学文化。曾任通州区东社镇党委书记、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局长、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、通州区司法局局长、党组书记等职。2016年8月,因犯受贿罪、贪污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。

“价值观念发生了根本变化,身价不同了,贪图享受的思想在作怪,外出开会住高档宾馆,穿着讲究品牌,娱乐活动要求丰富多彩……思想慢慢蜕化变质……”

打开通州区司法局原局长张新民的《忏悔录》,字字沉重,句句悔恨。身为正科级领导干部,关键部门主要负责人,本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可他却被贪欲蒙蔽了双眼,突破了法律底线,在权力的“沼泽”中越陷越深,既害了自己,也害了他人。

“贪”无底线,一生事业转头空

张新民1963年8月出生,从小在贫困家庭中长大,高中毕业就走上了工作岗位。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的儿子,张新民从基层村级岗位干起,凭着踏实肯干、头脑灵活,很快脱颖而出,一路走到了领导干部岗位,先后在东社镇、环保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、司法局等重要部门担任“一把手”。

公权力所涉范围,不是掌权者的私人领地,不可为所欲为。张新民对此却没有清醒的认识。在担任主要领导的十几年中,他不断奉行“有权不用、过期作废”的人生信条,每有机会总要处心积虑“捞上几把”,为退休生活留下“资本”。从接受吃请,到收受红包礼金,数额由几百元到几十万,他一步步滑入违法违纪的深渊。

2006年,老板徐某找到张新民,请其帮忙落实一块地建写字楼和堆场,一次性给张新民3万元的“好处费”,张新民稍微客气了一下后,便欣然笑纳了。

尝到了“以权生钱”的滋味,张新民一发不可收拾,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,与老板们沆瀣一气,想方设法捞取钱财,完全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原则。

2008年1月,张新民伙同镇上另两位关系相熟的领导,找到老板黄某,以虚增工程量的方式,套取黄某手头正在施工的河道疏浚工程款30万,事后一人分了10万元。为“回馈”黄某,张新民在接下来的项目招投标、矛盾协调、工程款拨付等过程中给予了黄某更多的帮助和关照。

张新民主政环保局时,他如法炮制,不但自己心术不正、贪欲缠心,还与下属蛇鼠一窝,共同贪腐。他利用手中权力,到企业搞招待费、拉赞助,套取资金发“补助”、发“奖金”。2010年到2013年期间,张新民伙同办公室主任、会计等人,分别以春节慰问、招待费支出、相关活动经费结报为由,明目张胆地向有关企业伸手要钱,共计上百万元,三人甚至私分了其中部分款项,极大地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,严重地败坏了环保系统党风政风,影响极其恶劣。最终,三人被一起送上了审判台,受到了法律的严惩。

“一把手”既然承担主体责任,就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,在管人上敢于负责。一旦落实主体责任的担当缺失,组织必然涣散、纪律必然松弛,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。已不正,何以正人。正如他自己的反思:“作为班子的带头人,没有当好表率,法制意识淡薄,自我约束不足,不仅害了自已,也害了同事、下属,现在感到非常后悔,教训深痛。”

“心”无规矩,灯红酒绿皆是梦

张新民也曾想一身正气、两袖清风做官,但是随着岗位的变化,权力的增大,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。张新民认为自己辛苦努力了二十年,终于成为了一名正科职领导干部,以前的付出,到了回报的时候了。

不法商人救助张新民,想通过某些渠道获取利益,并承诺给予一定的好处,张新民不是拒绝,而是坦然接受。在与企业老板打交道时,张新民自律意识不强,总觉得老板逢年过节送点钱物理所当然,吃点、喝点、拿点等“小节”问题,无伤大雅,以至嘴巴吃软了、立场吃歪了、原则吃丢了、形象吃丑了也全然不顾。

在谈到自己为什么陷入腐败的泥潭无法自拔时,张新民说除了自己主观上的因素之外,与老板之间过密的交往,也是自己堕入深渊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
事实正是如此。自从张新民手握实权之后,登门拜访的人多了,请客吃饭的人多了。他开始忙于应酬,交上了形形色色的朋友,傍大款,交老板,行江湖义气,与大款、老板称兄道弟打得火热,鞍前马后效劳,以达到互得利益的目的。工作之余,张新民开始与一些老板“朋友”混在一起吃喝玩乐,并沉迷其中。

“这些老板的行为,从根本上说,就是为了他们的利益最大化,看中的是我手中的权力,而不是我这个人,我只不过是他们的利用工具,跟这些老板相处,没有真正的、永远的朋友,我只不过是他们利益的载体。因为自己把握不准,所以就一步一步地走错,落到今天这个下场,这是必然的。”张新民在反思中认清了那些黑心老板的“真面目”。

结朋会友是人之常情,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应树立健康、高雅的人际观,摆正亲情与事业、友情与原则的关系,交往应有度,应守住道德和法律的底线,择善而交,择贤而交。张新民交友动机不纯,认“大款”做朋友,眼馋人家的“钱袋子”;和“老板”称兄道弟,琢磨给自己找后路,互相利用,各取所需,最终被牵着鼻子走。张新民拿原则做交易,拿党性作人情,用权力来寻租,结果不该办的事办了,不该去的地方去了,不该收的钱财收了,最终坠入了“陷阱”,把自己送进了牢狱,。

“权”无约束,人生道路被断送

2014年,在为期5个月的医疗器械“五整治”专项行动中,某企业被检查出三批原料入库数与车间领料数有误差,涉及三十余批次产品,价值达100余万元,企业面临产品召回被销毁、高额罚款、工厂停产整顿和吊销许可证的风险。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,避免责任追究,企业老板找到时任药监局“一把手”的张新民,请其帮忙解决这一系列问题,并一次性送上人民币15万元。

面对这15万元,张新民毫无“免疫力”,毫不掩饰内心的贪婪,伸出了肮脏的黑手。为避免授人以柄,张新民煞有介事地召开了一个碰头会,会上他首先提出对涉事企业不予立案调查,不予罚款的决定,仅要求企业停产整顿,整顿验收通过后再恢复生产。在张新民的“关心”下,该事件不了了之,产品没有召回,企业也照常经营,可谓万事大吉。

事后,为了报答张新民的大力帮忙,企业老板再次慷慨地给张新民送上了40万元的“感谢费”,最终将他送上了不归路。

权力为何能够如此任性?关键就在于监管缺位。张新民在“重大决策、重大项目安排上,没能认真把握办事的规范程序,不能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,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和建议,形成了“权力行使一把抓、决策拍板一言堂、财政花钱一支笔”的“家长式”作风。

张新民担任镇党委书记期间,利用招商引资、项目建设、土地征用及土地租用灵活性、浮动性大的特点,为工程老板牵线搭桥、捞取好处;在环保局工作时,利用排污费缓交或少交、甚至减免的弹性特点,放松对企业环境整治的监管,该罚的未罚,该关停的未关停;在药监工作时,对监管的企业和服务单位,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管理缺位,对来路、渠道不明、不合格的医药产品及医疗器械,没有从严处理。

张新民恣意妄为,没有随着岗位的变化、权力的加重而同时改造自己的世界观,更没有按照党规党纪的要求来约束自己,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。张新民违纪时间长、单笔金额大、带出窝案串案多、社会影响坏,教训极为深刻。

经查,2002年至2015年期间,张新民利用职务之便,在企业环境保护、政府专项资金补助、环境执法检查、排污费收取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方面为企业老板提供“帮助和关照”,套取工程项目资金,贪污受贿共计人民币3691800元,最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。

面对法律的公正审判,张新民悔恨不已。贪婪击败了恐惧,诱惑侵蚀了理性,张新民见利忘义、利令智昏,一步一步走向腐败深渊,他用自己的惨痛教训为他人敲响了警钟。

主办单位:28365-365备用网址 南通市监察委员会

地址:江苏省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   邮编:226018

网站投稿QQ群:142801336           《方圆》投稿邮箱:fytg@ntlz.gov.cn

28365-365备用网址、 南通市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,如需转载,请注明来源

手机客户端

微信公众号

《方圆》杂志

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:苏ICP备09031179号